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三十三条、第六十七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:
一、第101956107号居留许可,有效期至:2024年2月6日。宣布作废原因:持有人LOW CHUAN KEAT(男,国籍:马来西亚,护照号码:A50630421)居留事由变更,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,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。
二、第101773797号居留许可,有效期至:2025年1月17日。宣布作废原因:持有人LEKKAS NIKOLAOS(男,国籍:希腊,护照号码:AT0091499)居留事由变更,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,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。
三、第102085952号居留许可,有效期至:2024年12月31日。宣布作废原因:持有人JANSEN DANIEL CHRISTIAN(男,国籍:德国,护照号码:C748RL9JT)居留事由变更,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,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。
四、第102350658号居留许可,有效期至:2024年4月1日。宣布作废原因:持有人JALTHAR RAHUL(男,国籍:印度,护照号码:Z7085462)居留事由变更,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,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。
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2023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