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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市監(jiān)通告〔2023〕75號
2022年,深圳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組織對我市生產和銷售的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、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、家用燃氣灶、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、家用燃氣軟管、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、商用燃氣燃燒器具等6類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抽查。現(xiàn)將抽查結果通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
本次抽查產品有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、家用燃氣灶、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、家用燃氣軟管、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、商用燃氣燃燒器具。
本次在流通領域(實體店)共抽查了我市131家受檢單位的328批次產品,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41批次。其中,生產領域抽查了73家受檢單位的156批次產品,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12批次;流通領域實體店抽查了流通領受檢單位的172批次產品,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29批次。標稱為我市企業(yè)生產的產品5批次,不合格1批次。
二、抽查結果分析
(一)家用燃氣具
本次抽查了我市65家受檢單位生產、銷售的180批次家用燃氣具產品(含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、家用燃氣灶、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、家用燃氣軟管、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),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29批次。其中,生產領域抽查了7家受檢單位8批次產品,未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;流通領域實體店抽查了58家受檢單位的172批次產品,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29批次(標稱為我市企業(yè)生產的產品5批次,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1批次)。
本次抽查依據(jù)《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: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》(GB15322.2-2019、《家用燃氣灶具》(GB16410-2007)、《家用燃氣灶具》(GB16410-2020)、《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》(GB6932-2015)、《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技術條件和評價方法》(GB29993-2013)、《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》(GB35844-2018)等標準的要求,重點對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、量程指示偏差、響應時間、方位、報警重復性、預熱期間報警、電壓波動、絕緣電阻、電氣強度;家用燃氣灶的氣密性、熱負荷、干煙氣CO含量、離焰、熄火、回火、溫升、耐熱沖擊、耐重力沖擊、熄火保護裝置、熱效率、燃氣導管;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的燃氣系統(tǒng)氣密性、火焰穩(wěn)定性、煙氣中CO含量(無風狀態(tài))、熄火保護裝置、煙道堵塞安全裝置、風壓過大安全裝置、防干燒安全裝置、熱水產率、防護等級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、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、接地措施、熱效率;家用燃氣軟管的尺寸與公差、耐液體性能、耐臭氧老化試驗、耐燃試驗、耐燃氣透過試驗、氣密試驗、彎曲性能、耐熱試驗、柔軟試驗、驗證壓力試驗、拉斷試驗、低溫彎曲試驗、標志;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橡膠件耐液化石油氣性能、塑料件耐液化石油氣性能、結構、氣密性、關閉壓力、出口壓力、機械強度、過流切斷安全裝置性能共56個項目進行了檢測,不合格項目為報警動作值、方位、報警重復性、電壓波動、熱負荷、干煙氣CO含量、熱效率、燃氣導管、熱水產率、標志、橡膠件耐液化石油氣性能、結構、關閉壓力、出口壓力、機械強度。
(二)商用燃氣燃燒器具
本次抽查了我市66家受檢單位生產的148批次商用燃氣燃燒器具產品,發(fā)現(xiàn)不合格產品12批次。
本次抽查依據(jù)《商用燃氣燃燒器具》(GB35848-2018),重點對商用灶的燃氣系統(tǒng)密封性、熱負荷準確度、主火燃燒器火焰穩(wěn)定性、常明點火燃燒器火焰穩(wěn)定性、干煙氣中CO、熄火保護裝置、防觸電保護、室溫\工作溫度下電氣強度、接地措施共9個項目進行了檢測,不合格項目為熱負荷準確度、接地措施。
三、抽查警示
在此,提醒深圳市生產者、銷售者:
第一,生產者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(guī)、國家標準組織生產,不得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;生產者發(fā)現(xiàn)其生產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、缺陷,可能對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造成損害的,應當啟動缺陷調查、主動召回產品。
第二,銷售者必須嚴格履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,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,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,采取措施保證產品質量,不得銷售不合格產品,對公告的不合格產品必須立即停止銷售。消費者要求退貨的,應當負責退貨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2022年深圳市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等6類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抽查企業(yè)名單
深圳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23年6月15日